“喂,110吗?我已经喝了半瓶敌敌畏,我要自杀。”近日,景宁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市民报警求助称,已经喝下半瓶敌敌畏,情况十分危及。接警后,景宁县公安局东坑派出所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经过民警耗时90分钟的寻找,终于找到了当事人,然而现场的情形着实令人苦笑不得,当事人梅某正有节奏的带着鼾声特有的节拍进入梦乡。经调查发现,梅某因对生活中遇到的事情感到不满想借机引起公安机关注意,就拨打“110”声称要自杀。梅某的这一行为,已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目前景宁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行政处罚。
那么,说到这里小编就想向大家普及在警力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科学合理用好“110”?“110”受理报警的范围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火警、交通事故警情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和公共安全有关的报警。 “110”受理求助的范围为: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在此公安部门呼吁,虽然公安机关会对谎报警情、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处理,但110报警电话是紧急情况的“生命线”,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做到“手下留情”,把有限的警力资源留给最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