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02月27日 讯 “溪水清澈见底,鱼儿又游回来了,村民们可没少出力。”今年60岁的云和县石塘镇石塘坑村村民王志华高兴地说着溪水的变化。
在王志华的记忆里,曾经的石塘坑,水清见底,鱼儿成群,但随着捕鱼、电鱼的人和河道里的垃圾越来越多后,溪坑里的鱼就越来越少了。去年,随着“五水共治”工作的推进,村里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把“治水、护水”写进了村规民约,决定由全村人一起出力,治好水,邀鱼归。
石塘坑的村规民约规定,除了不能向河里倾倒各类垃圾,村民们还主动承担护水责任,及时对河道两侧上的杂草、垃圾进行清理,对河道边的绿化进行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同时,村里的年轻人自发组织成立了治水护鱼队,主动宣传护水治水知识。不仅如此,“禁渔”也成了村里人的约定。去年夏天,村干部接到举报电话,有人趁着天黑毒鱼,护鱼队员带上四五个年轻人,立马骑着摩托车就出发了,连夜抓住了毒鱼人。
和石塘坑村一样,为了动员更多老百姓一起参与治水,云和全县168个行政村通过法定程序,将“五水共治”内容写进村规民约,彻底改变村民乱扔垃圾、乱排污水的陋习,使“五水共治”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
在168个行政村的村规民约中,不仅有洁水护水的共性要求,还有根据各村实际定制的个性化要求。例如向河道倾倒垃圾这一项,高胥村要求当事人向村集体赔偿300元用于卫生保洁;临海垟村则除自行清理干净外,还要罚工一天清理河道。
“纳入村规民约后,治水就是我们村民自己的事情了。”凤凰山街道梅垄村党支部书记赵树清说。如今,村民都成了治水监督员。去年,梅垄村决定统一修建村里污水处理设施,为了更好地推进工程,村民自发主动投工参与建设。
“把‘五水共治’写进村规民约,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普遍共识,是最大限度减少污染,保持治水成果的有效方式。”云和县治水办主任王沿伟介绍说,去年一年,云和共消灭垃圾河10条、39.08公里,黑臭河7条、20.46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