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5日讯(通讯员 陈沈阳)《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多来,大云镇积极开展文明养犬系列工作,从法律宣传、准养登记、执法行动三个方面持续走向深入,形成一套横向统筹、纵向引领的治犬模式,居民养犬行为日渐规范、流浪犬只数量明显减少,为建设和谐宜居美丽城镇提供了强大助力。
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大云镇在各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同时在全镇公共遛犬区域设置了10个文明宣传标牌,努力实现宣传环境的整体提升,形成城乡统筹宣传的良好宣传态势。同时,利用法制宣传日活动,向广大居民朋友介绍文明养犬注意事项、法律问题答疑、犬证办理等相关问题,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开展咨询20余次,逐步改变城镇犬主的守法理念和文明意识。
开展流浪犬整治专项行动
大云镇由综合执法、兽医站、社会第三方专人组成收容队伍,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流浪犬较多的区域开展地毯式捕捉,全力消除镇区犬患问题。《条例》实施以来,累计在重点管理区开展捕捉收容流浪犬209只。同时积极探索推进“执法进小区”模式,为小区居民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
开展犬类乱象整治专项行动
通过日常巡查,大云镇在重点管理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针对饲养禁养犬、遛犬不牵绳、一户多犬、犬吠扰民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劝导及现场查处,今年11月已办理我镇首起不文明养犬行为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