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绍兴·诸暨市
诸暨巡回法庭上山断家务
7月29日上午9点,诸暨市人民法院璜山法庭的法官赵琴和书记员傅凯悦来到东白湖镇琴察村。她们借来一辆电瓶三轮车,装着桌椅与国徽去村里陈老太家开庭。陈老太今年86岁,丈夫早逝,她独自把两儿两女拉扯大。今年,因牵扯到兄弟俩的分家矛盾,连带着赡养问题也出现了,其中一个儿子从1月开始,就未曾支付赡养费。甚至村里也介入调解,但是最终没能解决问题。无奈之下,老人只能起诉到法庭,为自己讨说法。
璜山法庭立案后。7月26日上午,赵琴上门走访。法院的中巴车开到琴察村部。村干部告知,当事人家里大车开不上去,也掉不了头。根据陈老太的现实情况,赵琴决定把法庭“搬”到陈老太家门口的竹林去。
有位93岁的吴大爷走了半个多小时才过来。“从来没想到,法院会到这么高的山上来开庭,我就来看看”。
庭审现场,母子对簿公堂,各自有理由和苦衷,虽然法官努力调解,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11点,赵琴落锤,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虽然没有当庭宣判,但是对于陈老太来说,这家门口的法庭有一种温度,让她心里充满了希望。签字按手印之后,她老泪纵横,一个劲地说,谢谢法院的关心,请政府帮忙。
衢州·常山县
常山创新试点农民建房储备金制度
为有效管控农村农房整治,常山县创新试点“农民建房储备金制度”,农户按照建筑面积缴纳100元/平方米的储备金存入指定银行,依托银行市场化运作和政府过程性监管,根据建房验收情况返还“储备金”,有效破解农村私人建房管理难题。通过制度实施,农户建房储备金到期年收益同比提升615%,参与积极性提高90%,少批多建、未批先建情况同比下降85%,有力促进了农村风貌提升。农民建房储备金市场化运作机制,即农户存入的储备金由银行以储蓄理财的方式进行运作,期间产生的利息归农户所有,银行为该存单办理止付手续。农户在房屋建筑主体完工后提出申请,由乡农村私人建房联席验收小组验收并出具意见,乡信用社凭意见结束农户储备金止付手续,从而解决了“政府监管、银行经营”脱节问题。制度实施以来,试点乡镇农村建房验收合理率达100%。
资金采取“三年存入、按季付息”的方式,视实际存放时间,在支取时分档享受相应的定期利息,最大让利于民。如农户按规定缴纳了1万元建房储备金,按1万元计,6个月之后农民获得的利息由原来的15元提高至9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