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在你们的督促建议和指导下,三家企业拖欠的23.71万元土地出让金已经全部收缴。有行政公益诉讼这把“利剑”,也给我们注入了底气,壮了胆量,促使我们今后更加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近日,庆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人到庆元县人民检察院送达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书面回函。至此,庆元首起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监督案件在短短20余日内成功办结。
今年6月,庆元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有三家企业于2006年分别受让取得北门工业园区工业用地,总面积为55.45亩,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277.71万元。经过多次催缴,该三家公司尚有23.71万元未缴纳。
自发出建议以来,庆元县检察院民行部门始终保持对追缴情况的跟进监督,及时掌握双方协商情况、企业筹款进程等动态。同时多次走访相关行政部门,征求相关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党委汇报案件最新进展情况,以争取更多支持。叶仪俊检察长亲自约谈管委会负责人,在介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同时,要求管委会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推进国有资产追缴工作。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即将成为司法新常态,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提起公益诉讼,既能激活公益诉讼的正能量,也是履行法律监督的新的司法利器,让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更有力量、更有实效。这一案件的有效办理,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