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15日讯(通讯员 裴明艳)挖机轰鸣、尘土飞扬,在干部群众的共同监督下,遂昌县湖山乡金隆畜牧专业合作社的违建墙体被快速破除,这是该县检察院“剿劣攻坚战”的又一战果。
遂昌县地处浙西南,是名副其实的“生态绿谷”,也是钱塘江、瓯江两江之源。为守护“浙江绿肺”、“两江之源”,遂昌县检察院立足民行监督职能,聚焦监督主业,联动多部门打响剿灭劣V类水攻坚战。日前,正是该院向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发出的检察建议,促使1400余平方米的违建养殖场被拆除。
此前,该院民行科干警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遂昌县湖山乡湖山村金隆畜牧专业合作社未建造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池,存在安全隐患,且随意排放养殖废水、废物,对周边的空气、水域造成污染,严重损害了当地生态环境。发现问题后,该院立即向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两部门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养猪场问题进行调查,于一个月内反馈调查结果,并依法予以处理。
该院的“一案两建议”引起县环保局、畜牧兽医局的高度重视。两大职能部门联合湖山乡政府,对金隆畜牧专业合作社业主进行了约谈。详细了解情况后,鉴于养殖场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决定对该养殖场予以关停并进行拆除。本次拆除面积共计1412平方米,拆除率达100%。
据摸排,湖山乡部分生猪散养户仍然存在污水直排隐患。该院将一直跟踪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深化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关停退养一批、整治提升一批、移栏出村一批、入股代养一批”等模式,推进生猪散养污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