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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过年领取足额工资有人“撑腰”

2016年12月21日 09:14:04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记者 高昱雯 通讯员 潘融 柴一楠 编辑:王铮铮

  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12月21日 讯年关将至,大批农民工又将踏上返乡之路,如何保障他们的工资及时支付,牵动着社会各界的心。今年,南湖区人力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早部署,从11月21日起,在全区铺开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大网。为期近一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对87个区管辖的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普查,并建立起相关台账,切实为农民工兄弟过年领取足额工资“撑腰”。

  劳资纠纷处理不当的企业

  或被列入“黑名单”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俞锋介绍,本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建筑、施工、监理单位,并在检查过程中首次发放了《建筑领域劳资纠纷防范处置告知书》。相比往年,今年以普查取代抽查,“以11个镇、街道的劳动保障中队为行动小组,对所有区管辖的在建工地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

  针对往年建筑工地常见的劳资纠纷,区人力社保局特意发放了“劳动报酬结算表”和“施工班组结算承诺书”供建设单位填写备案,以便日后核查款项支付去向时可以追根溯源。

  在浙江嘉兴福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吉水小学校舍加固项目部,记者看到,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与各个施工班组长均签订了工资结算承诺书,在由班组长落实每位班组成员的工资发放。随着项目建设接近尾声,工资也陆续发放到位。泥工组的班组长郭好告诉记者:“班组15个人,总共30万元的工资总额,现在每人已领到1.2万元工钱,剩余的工资项目经理承诺年前结清,有了这份凭证我们更安心了。”

  “事实上,填写这样的结算表、承诺书,是对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更是对用人单位自己负责。”俞锋说,“有了这些结算表、承诺书,我们就确认用工方已支付了工资款,今后哪怕有纠纷也是有力的凭证。”

  俞锋同时提醒,自今年10月起,凡建设施工项目发生劳资纠纷的,必须积极处理,凡项目经理等负责人拒不到场配合政府部门处置或因处置不力引发群体性上访、极端行为的视为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有关政府招投标。

  防治结合打造“不欠薪南湖”

  记者了解到,今年1至11月份,南湖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305件,比去年同期下降7.5个百分点,其中拖欠工资类案件246件,占案件总量的80.65%。

  打造“不欠薪南湖”,除了在源头上“防”,还得在日常中“治”。去年起,区人力社保局对辖区内的大中型企业实行动态监管制度,组建“南湖区企业用工监测QQ群”,做到第一时间掌握企业劳动用工动态;对租赁企业,试水“租赁企业承诺保证制度”,承租人欠薪逃匿的,出租人需承担连带补偿责任;对在建工程,则实行“保证金”制度,给项目劳动者吃下“定心丸”。

  此外,相关部门还为全区7000多家企业建立了诚信档案。按劳动保障诚信企业、信用良好企业、信用警示企业和失信企业,设立A、B、C、D四个档次。按照不同等级,采取不同的“诊断”模式,督促企业改善劳动用工管理,提升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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