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08月30日 讯 钱江晚报记者昨天从义乌市教育局获悉,2016年义乌市下学期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已经确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实行免费教育,学校除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和补办证、卡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
职业高中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也免除学费。
公办普通高中的学费分为三个等级:省一级重点高中,学费1300元;省二级重点高中,学费1000元;省三级重点高中,学费900元;其他一般高中,学费650元。
由学校代收的高中课本费:一年级300元,二年级420元,三年级105元;作业本费15元。国防教育(军训)、爱国主义教育、体检等代收项目的费用由学校从实核定并公示。
高中住宿费:义乌中学425元/生·学(空调房),城镇职校、上溪中学、国际商贸学校、机电技师学院300元/生·学期,义乌二中、义乌三中、义乌四中260元/生·学期,其他高中200元/生·学期。
根据相关文件,对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以及因病因灾导致的特困家庭子女免收学费、代收费和住宿费。
义乌市教育局计财科提醒,特困家庭子女免收学费、代收费和住宿费,这个“免”指的是按公办学校的标准免,如果民办学校收费收得高,那就只是“免”了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免。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由幼儿园根据生均保育教育成本和实际住宿成本,并适当考虑合理回报自主确定,报教育、价格部门备案后执行。
民办幼儿园可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其项目为:操作材料费、交通费、保健费、生活用品费和伙食费。收费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营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