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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企业从此多了一笔“稳岗补贴”

2015年11月09日 08:07:35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 杨 薇 通讯员 冯兴娟 编辑: 王铮铮

   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11月09日 讯 企业不减员还能获得一笔额外补贴,这样的好事最近出现在桐乡。昨天,记者从桐乡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进一步稳定就业局势,促进企业发展,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近日,桐乡在全市正式实施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

  据桐乡市人力社保部门统计,2014年桐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为5712人,失业保险基金待遇支出1188.81万元。此次推出的政策主要是对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不减员或少减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具体符合哪些条件的企业才可以拿到这笔补贴呢?按照政策要求,企业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企业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桐乡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桐乡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4年度桐乡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9%,企业裁员率的计算方式也很简单,等于企业年度解除劳动关系总人数(不含终止劳动关系、退休、死亡、入伍、升学等自然减员人数)÷(企业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12)×100%。比如一家企业月平均参保人数为10人,如果该企业在一月份裁员1名,二月份裁员2名,一年总共裁员3名,那么该企业的裁员率就是3÷(10×12)×100%=2.5%。

  这笔“稳岗补贴”究竟有多少钱?根据政策规定,对符合政策范围和申请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年末基金滚存结余支付能力不足36个月时,补贴比例下调至30%),所需资金从市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工作人员为记者做了一个简单的计算,比如一家拥有100人的企业,员工平均工资为2420元,那么按照2%的缴费费率,该企业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为2420×2%×12×100=58080元,也就意味着该企业可以获得29040元的“稳岗补贴”。

  这笔“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值得提醒的是,如果企业同时符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282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可选择享受其中一项政策,不重复享受。

  桐乡市人力社保部门提醒广大企业主,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2014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必须在2015年11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带上《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减员职工(终止劳动关系、退休、死亡、入伍、升学等)名单及相关证明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而以后必须在每年3月3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向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所在的人力社保部门申请上一年度的“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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