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06月17日 讯 特色小镇的创建不采用审批制,而是采用“宽进严定”的创建式方式推进。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将按照“符合基本条件纳入培育名单、条件成熟纳入创建名单、达到目标要求纳入命名名单”的要求,出台三份名单。
纳入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只是规划建设的开始。入围后特色小镇创建对象也不能直接享受到省里有关支持政策。只有在年度考核合格或验收命名后,特色小镇才能获得土地和财政方面支持。
而特色小镇近期的工作重点,首先是指导首批特色小镇创建单位编制完善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启动第二批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和培育名单筛选工作,同时做好特色小镇统计监测和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