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图韩笑
当面拒绝背后又要,还回去又要回来……这不是虐心的宫廷剧,而是一个贪官的受贿情节。
原乐清住建局柳市分局副局长周某,先后收受、索取贿赂210余万元。近日,乐清法院一审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事情办好打电话要钱
2009年,王某在柳市镇买了一块地,打算违章把房子盖到8层。
王某向周某打招呼,请他多关照,并暗示会给好处费。
周某说,好处就免了,你先把房子盖起来吧。
王某立即动工,房子盖到6层时遭遇拆违。在周某关照下,只拆了点木板和钢筋,王某于2012年顺利结顶。
但王某不“懂事”,之后没再提钱的事。
2013年5月,周某实在忍不住了,主动打电话给王某,说单位人事调动,需要经费活动,想“借”20万元。
王某心领神会,把钱打到王某银行卡上。
不要沉香手链要现金
2012年年底,郑某因违法建筑的事找到周某,周某也答应了。
2013年3月,郑某为感谢周某关照,带他到朋友的沉香店玩,郑某选中一条标价26万元的沉香手链,想送给周某,被拒绝。
郑某猜不透他的心思,但几天后,周某突然打来电话,说要20万元好处费,打他银行卡里。郑某当即照办。
在周某关照下,郑某的违法建筑顺利建成。
还回去的钱又要回来
据调查,周某共收受他人财物26次。
去年起,周某同事及下属陆续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周某担心事情败露,向4名自认为较“危险”的行贿人退赃75万元。
其中,王某在去年3月1日接到周某电话。
周某说,让王某把银行卡号给他,他要还钱,王某说不用,周某说“最近形势紧张,钱还给你先。”王某把银行卡号给他。
但去年4月7日,周某自觉风头已过,又说“手头紧”,向王某要回了这笔钱。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通讯员 岳思轩 陈姣姣 驻温州记者 甘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