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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八执法人员受贿400多万元被查
平均年龄36岁

2015年03月26日 06:07:02  来源: 温州都市报 作者: 记者 刘君眉 编辑: 王铮铮

   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03月26日 讯 “炒房”包赚,玉石“雅贿”,“暗度陈仓”……昨天,乐清市纪委针对该市规划建设监察领域塌方式腐败窝案进行通报,8名一线执法人员被查处,受贿总金额达422万元,其中一人最高受贿211万元。

  乐清市纪委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查处的8例案件中,行贿、受贿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共同设防,方式多样,作案手段十分狡猾。除了直接送现金外,购物券、油卡、香烟卡、洗浴中心消费卡等成为常见的行贿品。而且行贿人员还为受贿者“量身定做”,双方心照不宣。

  目前,已有6人被判刑,其余2人已进入审判或审查起诉阶段。

  另据乐清日报报道:3月23日,乐清有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市住建局柳市分局原副局长、柳市镇综合执法中队原指导员周杰宝有期徒刑13年。昨天,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周杰宝的案子是我市重拳查处的一起规划建设监察领域“塌方式”腐败窝案,该案共涉及8名一线执法人员,涉案金额422万元。

  这8名人员平均年龄36岁,包括市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工作人员2名、柳市镇综合执法中队工作人员6名。他们利用手中职权,帮助违章户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大肆收受贿赂,其中周杰宝个人受贿金额最高,达200多万元,8人平均受贿金额50余万元,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和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去年以来,市纪委会同检察机关根据群众举报,重拳出击,查处了这起“塌方式”腐败窝案。

  截至目前,已有6人被刑事判决,其中周杰宝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市住建局规划监察大队北白象中队原中队长周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柳市镇综合执法中队原副中队长徐奔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他3名工作人员刘胜乐、虞晓戈、李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有期徒刑10年和有期徒刑8年。其余2人也已进入审判或审查起诉阶段。

  市纪委有关人员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保持对腐败分子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始终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此次公布案件,就是希望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守住廉洁从政底线,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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