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南湖区在“摸着石头过河”中寻找答案,也实践出了一些可贵的经验。昨天下午,记者从区整治办获悉,《南湖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路长制严管路段考评操作办法(试行)》正式印发,确定60条严管道路全面实行路长制,并从5月起启动每周考核机制,为提升小城镇街容路貌管理水平、改善镇容环境再加“砝码”。
今年3月初,凤桥镇在全区率先试水镇容序化路长制,对辖区内涉及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12条主要道路实行“包干到人”。路长制试水的头半个月,凤桥镇便取得了不少治“乱”成果:出动路长制成员226人次,查找存在的市政设施、环境保洁、交通秩序、城镇管理等各种难点问题累计180处,整改138处,剩余42处列入统筹规划整改。
“南湖区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确保整治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就必须有强有力的责任机制来‘护航’。”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副主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钱爱忠说,“凤桥镇试水的镇容序化路长制得到了市整治办的充分肯定,也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因此,我们将这一制度归纳升级后在全区铺开,使60条严管道路有人负责、有人协调,从而让南湖铁军在整治难点上有担当,形成整治的合力。”
记者了解到,结合新丰镇、凤桥镇、余新镇、大桥镇、七星街道、东栅街道各自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各主体分别确定了10条严管道路,并根据道路实际情况由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其他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认领包干,列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内路长制检查考核对象。
各位路长的主要职责是:对包干道路沿线违法乱象进行深入排摸,重点对路面保洁、立面环境和“八乱”行为组织日常性巡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对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实行销号制,同时协调解决路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长效监管制度。
钱爱忠透露,《南湖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路长制严管路段考评操作办法(试行)》印发后,从本周起,区整治办将对60条严管路长制道路进行例行检查。“检查内容涉及路面保洁、立面环境、八乱治理环境等3个大项、27个小项,包括沿街立面(墙面)是否干净、有无违法停车现象、绿化设施是否整洁完好等内容。”钱爱忠说,“接下来,我们将分成两个小组,采取每周例行检查与每月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60条路长制道路进行暗访检查,建立周评分、月排名、年评比的考核工作激励机制,让全区各地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再掀‘比学赶超’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