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02月16日 讯 近日,从浙江省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和浙江省绿化和湿地保护委员会传来好消息,南湖区新丰镇已通过浙江省森林城镇验收,正式获得浙江省森林城镇称号。至此,南湖区省级“森林城镇”已增加至4个。
2013年开始,新丰镇就积极筹备创建森林城镇,专门成立了创建森林城镇领导小组,并委托浙江汇凯园林市政有限公司编制《新丰镇森林城镇建设方案》。2014年5月,新丰镇《森林城镇建设方案》通过评审后,该镇结合建设方案和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行动,大力推行“四边三化”和城镇绿化工作,着力改善整体绿化面貌。
2015年5月,省林业厅专家组对该镇进行省级森林城镇创建预检。专家组对道路、厂区、花卉苗木基地、河道、小区和公共绿地等面上绿化基本情况进行了实地验收,详细了解“五水共治”和“三改一拆”情况,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新丰镇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建议及时行动,大力宣传、科学补植、紧抓落实,并及时向省林业厅及相关部门报送了整改措施到位情况。
通过近三年的努力,新丰镇的积极创建成效得到了省里的肯定,被正式授予浙江省森林城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