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德市纪委通报了两起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行为在纪律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典型案例——
新安江街道副镇级干部朱羽仁在担任浙江钦堂钙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建指导员期间,无偿使用党建指导企业车辆。2014年8月后,在享受公车改革补贴的同时,继续无偿使用党建指导企业车辆;
2012年时任建德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党支部副书记的黎绵发与他人注册成立公司,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2013年黎绵发担任建德市环保局寿昌所所长后,仍继续担任该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
上述两人均未主动向组织报告相关情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朱羽仁领取的车贴全额上缴市纪委廉政专户,黎绵发企业股份及法人代表、执行董事转让给他人。
“公职人员到企业里任职,被形象地称为‘红顶商人’,这种官商一体、兼职取酬的行为极易形成权力寻租,破坏市场公平,不仅为社会各界所诟病,更是《公务员法》所明令禁止的。”建德市纪委表示,今年建德就对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行为开展了专项清理。
经查,建德15家单位的41名公职人员存在兼职、挂证及兼职、挂证违规取酬问题。截至目前,违规取酬的24名公职人员已主动退缴所得128.67万元。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陈琪芳 记者 郑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