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11月26日 讯 有道是,欠债还钱。在玉环,有四人为讨要债务,不仅对债务人前妻的房门泼红漆,更将债务人非法拘禁数小时。近日,玉环县人民法院判处当事人邹某等四人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到一年不等。
2014年11月左右,邹某以2分利息借给相识的陶某36万元。然而,到了12月份,陶某不仅36万元的本金还不出,连利息都没给邹某。当月底,邹某在数次打电话给陶某被拒接之后,指派朱某等两人前往陶某的前妻杨某家门口泼漆讨债。
泼漆之后,见陶某仍不接电话,邹某火了。经过数日蹲守,2015年1月5日上午8时许,邹某等人在陶某家楼下将陶某带上车。邹某等人要求陶某联系其前妻杨某还钱。当晚,邹某等人在某棋牌室轮流看管陶某,并与之后前来的杨某谈还钱一事。同日晚上12时许,陶某乘机逃跑。至此,还钱一事谈崩。
陶某逃跑让邹某终于彻底恼火。1月21日中午12时许,邹某等人再次等到陶某出现,强行将其带上车开至山上,逼迫陶某还钱,陶某不肯。怒气爆发的邹某用膝盖顶陶某的胸口致其受伤,同行的郑某举起石头威胁陶某。陶某终于松口,答应偿还部分欠款并重新打借条。陶某被带至某棋牌室看管,并被要求联系杨某前来还钱。直到下午三点,杨某到来偿还了部分欠款,陶某才得以离开。经法医鉴定,陶某的损伤为体表挫伤面积22.6cm2,损伤程度为轻微伤。2015年3月16日,邹某等人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