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11月25日 讯 打开了门,反而筑起一道防线!全省首个“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基地”在乐清,它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日前,乐清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乐清市检察院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工作:这项工作抓得早、抓得紧、抓得好。
今天,我们走进该基地,了解他们如何开门打赢防腐战。
看阵地:
硬件软件都“高配”
今年7月,最高检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在最高检开展这次行动之前,我市检察机关就已经着手进行相关工作。如,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注重犯罪的预防机制,在2014年率先启用全省首个“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基地”,以该基地为主阵地,结合个案、多对象、全方位开展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工作。
该基地位于乐清市检察院柳市检察室四楼,占地面积130平方米,分为展示厅、报告厅两部分。
展示厅悬挂30多幅灯箱,展示发生在乐清农村的16个典型案例,涉案主体均为农村干部,案件发生地涉及乐清市15个村。
报告厅有一套先进会议系统。参观人员在基地,工作人员将根据其身份选取课件,针对性地开展宣讲等。
看案例:
一个案子牵出10名村干部受贿
2008年,乐清市北白象镇东巉村争取到了北白象镇外来人口安居工程项目。经招投标,赵某某承建该工程。
赵某某为获时任东巉村党支部书记李甲(化名)及村主任李乙(化名)“关照”,送两人各10%干股。2008年至2010年,赵某某以分红形式分送李甲、李乙各共100万元、80万元。另外,2009年底,赵某某送李甲、李乙及时任东巉村村双委成员每人1万元。上述人员均收受。
2008年,某电器公司负责人周某某找到李甲、李乙,希望在安居工程边搭建房屋。后经李甲提议,时任东巉村双委同意搭建一幢商品房。周某某送李甲66万元,李乙26万元。同样,也各送时任东巉村村双委成员每人1万元。
经查,该案牵出10名村干部受贿。2012年,李甲、李乙分别被乐清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六年六个月。
乐清市检察院将该案例制作成展板、课件,通过现场播放等给村干部敲警钟。该院就是这样结合当地个案对村干部犯罪基本情况、所涉常见罪名、犯罪高发原因进行讲解。
看效果:
900多人次进门炼心
今年7月,乐清市检察院邀请乐清市乐成街道34个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到基地参观接受廉政教育。8月,该院在翁垟街道29个村开展报账员村务报账工作规范化警示教育,还联合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对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工程土建4标段20余名高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村问题开展警示教育。
该院将村干部家属、基层相关站所执法人员、涉村在建工程指挥部等人员纳入警示教育范围。今年上半年,对柳市镇12个社区主要村干部家属及妇女主任共400余人,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
截至今年9月,该院组织轮训警示教育20次,共900余人次,取得良好效果。今年上半年,乐清市检察院将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工作向乐清全市推广。截至11月,警示教育覆盖柳市、北白象、乐成、盐盘等乐清主要镇街的348个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