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10月19日 讯 昨日记者从钱清镇政府获悉,为按时保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工程建设,该镇建立工程建设“黑名单”管理制度,对未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建设的施工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得到钱清镇进行招投标业务。
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民生工程,钱清镇今年共有14个村(居)40多个标段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最终落实到30多家施工单位。
为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钱清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实际情况,钱清镇政府专门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黑名单”管理制度。
该制度明确,凡现场未按安全、文明等要求施工,未按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施工等情况的,施工单位将要面临四个级别处罚,即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以及列入钱清镇工程项目招投标“黑名单”信息库,并在规定时间内不得在该镇进行招投标业务。
据了解,目前钱清镇已向1家施工单位发出了书面警告。
“此次‘黑名单’管理制度最主要是对偷工减料,或未按工程计划进度施工的单位的处罚。”钱清镇有关负责人透露,对情节严重的,还将上报区农办、住建局、建管局、招投标中心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