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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推进“零土地”技改项目审批方式改革

2015年08月27日 09:16:32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 欧林 编辑: 王铮铮

   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08月27日 讯 企业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改项目,以前需要多个部门审批,影响企业进行技改的积极性。今后,秀洲区将对企业的这类技改项目,全面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对于清单以外的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审批目录清单为动态清单。日前,秀洲区政府出台《关于推进“零土地”技改项目审批改革的通知》,明确了创新行政管理手段,切实减化审批手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即在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前提下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据悉,“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区级相关部门分别就项目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职业卫生许可、安全生产许可、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建筑消防设计审核以及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审批等,提出“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目录清单,清单以外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

  区相关部门按照部门清单目录,以并联方式对清单内外“零土地”技改项目分别办理审批或承诺备案手续,项目业主分别取得区相关部门的审批或承诺备案通知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对有涉及审批目录清单内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由对应的区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进行审批,其他部门不再进行审批,实行承诺验收。

  对于备案承诺的项目,相关部门在收到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分别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预审把关,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承诺备案受理书。企业凭“项目备案通知书”到有审批备案要求的区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承诺验收制手续。区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分别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而在这之前,企业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改项目,需要多个部门审批,涉及立项、节能、消防、安全、环评等众多环节,手续复杂繁琐,令很多企业不堪其累,大大影响了他们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的积极性。

  项目建成后,企业按照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承诺备案受理书”告知的要求整理好资料,及时开展验收或向区相关部门提交验收申请。项目集中验收采取“谁审查、谁验收”的原则,原则上涉及承诺事项的部门参加验收。对不涉及的或已完成单项验收的项目,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参加集中验收。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大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允许投产使用的文书。

  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改革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简政放权,将符合产业调整方向的项目投资决定权交给市场,促进企业提升投资意愿,加快全区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也有助于缓解土地要素供给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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