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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严格落实各项刚性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2015年07月23日 09:19:24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 杨颖慧 通讯员 吴晓波 编辑: 王铮铮

   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07月23日 讯 县供销总社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8小时”外在办公室里“小赌赌”,3人均被免职并处党内警告处分,下级犯错,上级也要挨板子,其部门“一把手”也因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今年初以来,海盐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工作要求,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系列制度规定的正风肃纪纳入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单位出现违纪违规现象,除直接责任人被处理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也要被问责,这在海盐已成为一种新常态。

  1至6月,海盐共开展各类正风肃纪37次,出动检查人员113人次,检查单位437家,发现各类问题53个,下发督查通知单75份,下发正风肃纪通报7期,问责追究18人。

  针对“节日病”、“吃喝玩”、“慵懒散”、“奢靡风”等四大类问题,海盐在全市范围率先制定出台《关于落实正风肃纪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明正风肃纪的组织实施方式和问责追究情形,以制度保障正风肃纪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制定出台《海盐县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的制度刚性约束。

  对正风肃纪中发现的问题,海盐坚持“零容忍”态度和“快查快办”机制,严格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点名道姓通报和曝光。同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在对当事人进行严肃责任追究的基础上,对负有领导责任、监督责任的相关领导,一律根据其本人责任落实情况和问题情节予以连带问责追究,切实发挥问责追究的警示惩戒作用,维护纪律的权威性、严肃性。

  “追责和通报既提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主动性,又有助于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威慑力,这也让海盐的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新的深刻变化。”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国根说。

  接下来,海盐将根据《关于落实正风肃纪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深化全县正风肃纪工作。严格执行“正风肃纪月报制”,督促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内部的正风肃纪检查,凡是“零”月报的单位将被列入全县重点检查单位,一旦被县级及以上查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律予以扣分,逐步形成正风肃纪的倒逼机制。

  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海盐将把纪律挺在前面,并将这一要求贯彻于正风肃纪工作的始终,勤于监督、敢于执纪、严于问责,严格按照党纪法规,严肃查处正风肃纪中所发现的问题,切实发挥问责的惩处和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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