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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许村镇:农民刚需建房有了“准生证”

2015年07月08日 08:28:05  来源: 海宁日报 作者: 记者 张会 编辑: 王铮铮

  俞金文在自家的宅基地上。

   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07月08日 讯 昨天下午,许村镇永福村62岁的村民俞金文从该镇副镇长于丰的手中接过一张红色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双手颤抖、满脸激动,这一天她已经等了一年,“终于可以建房子了,天一晴就开工。”

  俞金文不知道的是,昨天她拿到的是我市新一轮村庄布点规划修编以来发出的首张《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这不仅意味着她将要建设的房屋获得了政府规划部门的批准,取得了合法的报建手续,更重要的是,全市像她一样有刚性需求的农户建房将得到有效缓解。

  俞金文的老房子已经建了20多年,因年久失修,已成了危旧房屋。她去年就打算把老房子拆了,在原地基上重建新房。但跑了几次村委会,都被告知新的村庄布点规划还没出来,现在没有政策依据,报建手续无法审批,新房子迟迟没有动工。

  今年4月,许村镇新的村庄布点规划方案得到市政府批复,于是该镇立即行动,根据新规划制定了《许村镇加强和改进农村居民住房建设办法(试行)》,保障村民刚需建房需求。

  得知这一消息后,俞金文立即找到了村委会,在村委会的指导和帮助下,一个星期不到就拿到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我准备在原地基上建设3层小楼,总共354平方米。”俞金文说,目前老房子已经拆除完毕,施工队已经联系好了,天一晴就能开工,“明年这个时候就能住新房了。”

  俞金文家建房的地方是许村镇新规划保留下来的建房点之一,这样的规划点,全镇每个村(社区)都有保留。

  “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划实行,农民要建房必须先审批,规划点以外建房的一律按照违建处理。”于丰介绍,按照新政策,只有符合现有住房属危、旧房,确需重建的;因国家和集体建设,原有住房需要异地建造的;因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需要搬迁的;符合分立户条件,确需分立户建房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5个条件之一的,才可以申请建房。对建房占地面积也有严格控制,农村在册户口1—2人的每户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85平方米,3人以上的不超过118平方米。

  “新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缓解农村刚需建房需求,遏制新发违建的产生。”于丰说,过去因为没有政策依据,农户建房一直没有审批,但经过调查摸底,农户刚性建房需求巨大,全镇有2000多户居民有建房需求,没有合法审批途径,少数农户只能胡乱建造,导致了新发违建的产生,“新规划、新政策的出台,能有效缓解农户的建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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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从去年开始,我市在广泛调研征集民意的基础上,开展了新一轮村庄布点规划修编,目前,8个镇的修编工作已经完成并获得批复。

  “按照上一轮规划,只引导农居集聚到新市镇社区和城乡一体新社区,由于部分农房离开集聚点距离较远,搬迁意愿较低。”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而受到土地、规划等因素影响,农村刚性建房需求又难以批复,同时,传统村落得不到保护而渐渐流失……这些情况,在新一轮村庄布点规划中得到了有效解决。

  据了解,新一轮规划中,我市按照“1+X+Y”进行村庄布点,即形成新市镇社区、农村新社区和传统自然村落三级体系。“最大的变化是保留了那些集聚度比较高,基础设施齐全、有特色的自然村落,保护好有特色的水乡民居、古树名木、古桥等原生态文化遗存,让江南村落留得住文化,留得住乡愁。”

  本轮村庄布点规划总体优化后,8个镇共规划新市镇社区10个、城乡一体新社区58个,同时增加传统自然村落21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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