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05月22日 讯 光伏小镇、基金小镇、互联网创业小镇、温泉小镇……依托各地产业特色,一批特色小镇正成为我市各地转型升级新的尝试。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总体要求、创建程序、扶持政策等。
何谓特色小镇
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行政单元和产业园区,此次浙江提出的特色小镇,结合了七大产业,被赋予新的时代注解,是一个相对独立于市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
根据《意见》,特色小镇将聚焦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支撑未来发展的七大产业,兼顾茶叶、丝绸、黄酒、中药、青瓷、木雕、根雕、石雕、文房等历史经典产业,坚持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
规模上,特色小镇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设面积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运作方式上,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
按照要求,每个特色小镇原则上3年内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左右(不含住宅和商业综合体项目),金融、科技创新、旅游、历史经典产业类特色小镇投资额可适当放宽。所有特色小镇被要求建设成为3A级以上景区,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则要按5A级景区标准建设。
一批小镇初具规模、蓄势待发
加快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镇,是我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大决策,被列为浙江省“2015年重点工作”之一。2014年10月,李强省长在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浙江将把大会举办地乌镇打造成全球互联网界的重要小镇。大会期间,他又在演讲中提出:“我们正打造一批有浙江特色的创业平台,如互联网创业小镇、基金小镇、云计算小镇。”
《意见》的出台绘制了特色小镇的蓝图。按照规划,全省重点培育和规划建设100个左右特色小镇;力争通过3年培育创建,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的特色小镇。
事实上,特色小镇这一构想在我市早已萌发。2012年底,南湖区政府提出全力打造国内首个像美国沙丘路和格林威治一样的“基金小镇”,构建一种办公在小镇、交流在小镇、居住在小镇的模式,实现产业、生态、生活的融合。
在我市桐乡、海宁、海盐等地,依托现有产业资源和千年古镇底蕴等,正着力培育和建设一个个特色小镇。桐乡市委书记卢跃东在今年省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将以乌镇、濮院、崇福、石门四大千年古镇为桐乡特色小镇建设的切入口。在海宁,以皮革城为核心的时尚小镇、盐官古镇为龙头的旅游小镇,以及光伏产业小镇、教育小镇等已初具规模。
政策倾斜特色小镇建设
根据《意见》,特色小镇将采用“宽进严定”的创建方式,通过“自愿申报、分批审核、年度考核、验收命名”4个程序完成创建。
此次省里对特色小镇的政策倾斜较大。在土地要素保障方面,对纳入省重点培育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对象,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各地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及供地手续,对如期完成年度规划目标任务的,省里按实际使用指标的50%给予配套奖励,其中信息经济、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类特色小镇按60%给予配套奖励;对3年内未达到规划目标任务的,加倍倒扣省奖励的用地指标。
财政支持方面,特色小镇在创建期间及验收命名后,其规划空间范围内的新增财政收入上交省财政部分,前3年全额返还,后2年返还一半给当地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