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机会,一次存储,家族终身受益。”
两年前,这句涉及胎盘干细胞存储的广告词曾让临海的老李夫妇心动不已,现在再看到这句话,他们只感觉到深深的心寒。
就因为这个胎盘干细胞,昨天,老李夫妇和宁波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簿公堂。
为救尿毒症儿子50岁再怀孕
老李夫妇年过半百。2012年初,刚大学毕业的儿子小李被查出肾炎。夫妇俩辗转台州、上海、北京多家医院为儿子看病,但效果并不明显,后来小李的病转化成了尿毒症。
老李说,就在绝望的时候,他们听说了一种人体胎盘干细胞治疗法,可能对尿毒症有效。夫妻俩决定再要个孩子来救儿子。
2012年10月,当时已经50岁的老李妻子怀上了第二胎,在医院产检时,他们收到宁波一家生物技术公司的宣传单。
这家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有宁波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有生物技术研发,干细胞的分离、制备、储存、健康咨询等。
“业务员跟我们说,他们能储存胎盘干细胞,到时可以把细胞提取出来,让医院去治尿毒症。他们说在北京、上海都有成功先例。”
生完孩子胎盘干细胞取不出
2013年5月,夫妇俩和该公司签订了《干细胞制备储存技术协议》,根据协议,公司为老李夫妇提供胎盘干细胞制备、储存等服务,服务期限22年(2013年7月8日到2035年7月7日),当夫妇俩需要使用储存的干细胞时,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公司,并提供具有干细胞应用资质的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
协议签订后,夫妇俩向公司支付了一次性干细胞制备费1.6万元以及第一年的保管费1600元。当年7月,老李妻子生下一个女儿,公司取走了胎盘。
老李夫妇没想到,这份寄托着生命希望的干细胞,要拿出来并不容易。老李说,签了协议后,他们多次索要胎盘干细胞,对方一直以种种理由拒绝。
更让夫妻俩崩溃的是,去年8月,当小李已经在台州市立医院陷入深度昏迷时,他们才从医院方了解到,胎盘干细胞技术目前在我国还没有进入临床医疗环节,也就是说,就算储存了胎盘干细胞,目前也没有医院能拿它来治病。
去年11月,小李因脑病、尿毒症、多器官功能衰竭离世。老李夫妇既悲伤又愤怒,在他们看来,如果不是这家公司的虚假宣传,他们会及时选择其他方式治疗,说不定儿子还有一线生机。
夫妇告公司欺诈公司告夫妇侵权
今年4月,夫妇俩把宁波这家生物科技公司告上宁波鄞州法院,认为公司的宣传夸大其词,涉嫌欺诈,所以当初签订的协议无效,要求公司退还他们已支付的合同款项1.76万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等,共计83万多元。
在老李夫妇起诉后,生物科技公司提出了反诉,要求夫妇俩赔礼道歉,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原来,老李夫妇索取干细胞不成的事曾被省内两家电视台报道。生物科技公司认为,老李夫妇的攻击、抹黑,使企业形象、名誉受损,产值大幅下降,要求老李夫妇在电视台上公开道歉。
庭审
昨天,这两起案件同时开庭合并审理。
老李妻子哭诉:
如果早知道胎盘干细胞没法治我儿子的病,我没必要50岁再冒生命危险怀孕,我们也可以早点去找肾源救儿子,不至于耽误了病情。现在好了,前前后后花了130多万,儿子还是没了。
两人带来了公司当初的宣传册,上面列举了诸多适合用胎盘干细胞技术治疗的疾病,其中不乏帕金森、红斑狼疮、脑瘫等重病。
公司代理律师则拿出协议:
公司只是为客户提供储存胎盘干细胞服务,不提供治疗,更无法承诺“包治”。小李英年早逝让人痛心,但这和公司没有关系,公司也不存在虚假宣传。
至于取回干细胞的问题,根据协议约定,客户应当提前一个月申请,并提供有资质医院的证明。老李夫妇是公司客户中唯一提出取干细胞的,在他们提出申请后,公司及时给予了答复,并在积极帮忙寻找有资质的医院,只是目前胎盘干细胞的临床应用主要存在于一些部队医院中,比较难联系。
对这个说法,老李夫妇的代理律师强烈驳斥:
胎盘干细胞技术目前还没获得国家审批,根本不能运用于临床。公司所谓的“联系医院”,以及在协议中要求客户在取回干细胞时需提供“有应用资质的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根本无法实现。
公司方没有明确回应这一问题,只是希望“大家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一些新技术”。
因为案情较为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医生提醒
成熟技术才能用于治疗切勿盲目听信宣传
台州医院肾内科副主任医师杨政介绍,目前,骨髓移植、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脐带血移植的干细胞移植技术已经广泛运用于临床,但胎盘干细胞在我国尚处于研究试验阶段,技术不成熟,疗效不确定,远远没有用于临床。不成熟的技术,是不可能用在病人身上的,所以面对商家宣传,患者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鉴别,尽量向正规医院咨询一下。
对于小李的遭遇,台州医院重症监护室主任崔可表示相当可惜,他介绍,在治疗尿毒症方面,血液透析和肾移植都已非常成熟,小李年纪轻,病也发现得较早,如果早期有肾源,做肾移植,后来的悲剧或许可以避免。
来源:都市快报 通讯员 尹杉 记者 蒋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