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03月19日 讯 近日,从省司法厅、民政厅、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传来喜讯,大云镇江家村喜获省级“民主法治村”的荣誉称号,据此,大云镇已有半数行政村荣获省级“民主法治村”的荣誉称号。
近年来,大云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把创建民主法治村工作作为重要基础工作来抓,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居)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加强乡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不断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提升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推动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完善,落实到位;二是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有专人负责,有效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三是村干部法治意识加强,村内硬件设施齐全,成立了法制学校、法律援助联系点,配备了法律图书,建立了法制宣传栏、村务财务公开栏,聘请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和载体,通过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最大程度调动了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努力提高基层的法治化水平,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