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02月27日 讯 记者近日从海盐县经信局了解到,海盐县在2014年推出“屋顶换能”工作实施方案后,大力引进光伏发电项目。截至目前,海盐已引进正泰集团、晶科新能源等国内知名投资商,已经开工建设“屋顶换能”项目达12个,计划总投资4.1亿元,已完成投资3.3亿元。
“屋顶换能”工作实施之初,海盐就制定“屋顶换能”规划图,统一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大范围的调查摸底,通过对园区内可利用屋顶的逐个排查,掌握屋顶资源情况。随后,海盐县出台了《2014年海盐县推进“屋顶换能”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屋顶换能”激励和扶持机制。
根据《2014年海盐县推进“屋顶换能”工作实施方案》,海盐对建成并网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申报批准和按期建成并网后,在国家、省财政补助的基础上,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实际发电量连续补助5年,标准为前三年每年每千瓦时补助0.35元,后两年每年每千瓦时补助0.20元,每年的限额为500万元。同时,在能耗置换、有序用电负荷指标分配、企业新上项目用能指标使用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