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02月15日 讯 每逢佳节、喜庆之日,爆竹声响震耳欲聋、绚烂烟花满天飞舞,可由此带来的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火灾事故等问题也让人颇为头疼。对此,今年春节期间,我县规定城区范围内只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这三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当前,随着绿色生活方式的日益普及,人们对生活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空气质量也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于是愈来愈多的人愿意过绿色新年,譬如用鲜花代替鞭炮。不过生活中也会有一些市民依然坚守传统观念,认为燃放鞭炮是年俗,过年放少了就突显不出热热闹闹的氛围。当传统年俗遭遇现实的困境,是要清洁空气还是要“年味”,如何巧妙地进行融合,成为了一大问题。
在古时候,人们放鞭炮是为了吓走叫“年”的凶猛怪兽,保护众人的生命安全,那时所放的鞭炮意义重大,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今燃放鞭炮显然与当初有了本质区别。我们不否认过年放鞭炮是年俗,不过继承年俗并不是要照搬传统,完全可以根据社会发展不断扬弃、创新,在崇尚文明、高雅、健康、绿色的现代社会,大家不妨转变传统观念,注入新的时代元素,这样才是更好继承。如果只是毫无节制地燃放鞭炮,那么只是在放纵自己的陋习,并不是在品尝“年味”,其实不放、少放烟花爆竹照样也能过个热闹年。
此次,我县出台“限燃令”,既是对中国悠久民间传统的弘扬传承,同时也是为了尽量减少对绿水青山的伤害,实现了民俗和现实的双赢。不过,要真正能做到这一点,还需要百姓真心实意予以配合,不妨多参加一些我县安排的新春活动,看看大戏、爬爬高山、逛逛公园……感受新春佳节的气息,从而抒发内心欢快的情绪,寻找并过上一个健康、绿色、安全的新年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