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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00元买猴面鹰送派出所 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15年01月27日 09:10:49  来源: 温州网 作者: 周蓓蓓 编辑: 李选
   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01月27日 讯 这是什么动物?身似猫头鹰面似猴。1月21日上午,李先生将这只长相“怪异”动物送到温州乐清市公安局北白象派出所,交由民警处理。最后,绿眼睛动物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揭晓了这只动物的身份:草鸮(xiāo,猴面鹰)。

  据了解,猴面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李先生说,当天上午,他经过北白象镇茗山脚下时,遇到3名外地男子,其中一人提着草鸮。“草鸮眼睛大大的,水汪汪的,一直看着我,样子很可怜。”经过讨价还价,李先生以100元买下它,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只好送到北白象派出所。

  绿眼睛动物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对草鸮进行了检查,“这只草鸮是成鸟,大概2到3岁左右,没有受伤。”他们准备带草鸮到合适地方放生。

  无独有偶,昨天上午,永兴派出所也收到热心市民送来的“怪鸟”一只,经查询该怪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它的一只爪子已受伤,经悉心照料,夜鹭已被龙湾区林业局专业人员接走治疗。

  据介绍,夜鹭喜群栖于江河、湖边,以鱼、虾、蛙、蜥蜴和昆虫为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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