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01月15日 讯 去年以来,台州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业经营体系、农村产权制度、农村金融、“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体系等改革取得了新突破。在新常态下,台州该如何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在市四届四次党代会上,党代表们结合党代会工作报告和平时工作,纷纷建言献策。
创新机制,促进土地适度规模流转
“经济进入‘新常态’,农村改革也要迈进‘新常态’。”市党代表、仙居县南峰街道党工委书记周致平说,加快机制创新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2013年,全省第一家股份制合作农场在仙居县成立,132户农民成了股东。“它采用的是土地入股方式,以现代企业制度统一经营、管理,形成农业产业化。”周致平说,实行股份制合作农场试点工作后,农民的收入成倍增长,土地效益明显增加,老百姓反响热烈,“该项机制创新,不仅让农民得到实惠,还有效改变了原有的土地分布散、经营无规模现象,土地效益得以最大限度发挥。”
台州市党代会工作报告提出要推行“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模式,让周致平看到了农村发展的美好前景。“目前,仙居县建有6个区域性、1个县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这些联合会将为农民提供技术支撑,实现质量监管、资金保障、统一营销等功能。”周致平希望政府进一步加快从管理角色向服务角色转化,为此类民间团体搭建良好平台。
优化政策,完善村集体经济改革
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党代表、温岭市箬横镇中库村党支部书记马彩琴对此深有感触:“温岭市大溪镇潘郎村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建立村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后,村集体资产达到了3000多万元。成功的改革,将能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持续增收。”
所谓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是指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土地集体所有为纽带,村级集体资产被折成股份,量化到每个成员。建立集体股份合作社(公司)后,村民变身成为“股东”。
目前,温岭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正在如火如荼进行。“至今,约70%的村庄已经完成这一改革。”马彩琴说,温岭市的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以“人口股”和静态管理为主。“在实际操作中,发现有些人从‘动态村’迁到‘静态村’,‘股权’就难以得到落实,出现了尴尬的情形。”马彩琴建议在完善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工作中要深入调查,细化政策,以方便基层工作展开,也避免后续工作中出现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