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三个月前,我在泰顺县委大楼碰到一个70多岁的老农。听说是记者,他一直跟在我后面,不厌其烦地诉说。
老农种了一辈子地,双手长满老茧。就在立人集团泡沫破裂的半年前,他把自家房子抵押给了银行贷款,拿出全部的身家凑了60万元,借给立人集团赚利息差。
这么一个老农,他不知道什么是泡沫,什么是金融风险。在这场资本游戏里,他接了最后一棒。
而作为整个泡沫的编织者,立人集团董事长董顺生也没有成为最后的赢家。
昨天上午,53岁的董顺生再次被押入法庭。戴着手铐,穿着病号服,他看上去明显苍老了很多,原本乌黑的头发剃成了光头。
温州中院宣判,董顺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50万元。
法院按“顶格”判刑
昨天上午,温州中院大法庭里的旁听人员并不多,债权人基本没来,旁听的主要是家属。
董顺生一出现,家属们都站了起来,很多人哭了。董顺生的精神状态还不错,回头和大家打了打招呼。据知情人士透露,董顺生因糖尿病等疾病,身体不好,得以保外就医。
法官宣读判决书,在有关犯罪事实的论述中,多次提到“受宏观经济调控影响”。此外,董顺生把融资的钱用来做善事,也成为减轻处罚的依据之一。(据了解,2008年汶川地震,立人集团捐资600万元,并接收了5位孤儿准备供养到大学)
公诉人指控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据指控,从1998年到2011年10月31日,立人教育集团吸收存款金额达51.94亿元。
判决书认定,立人集团至案发共有49.8亿余元尚未归还,而已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合计28亿余元。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起诉罪名成立。因“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数额特别巨大”,对董顺生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罚上限(有期徒刑10年,罚金50万元)顶格判决。
和董顺生同庭接受审判的,还有立人集团的6名高管。他们分别被判处6年至2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至5000元不等。
提前个别清偿债权被认定无效
2012年4月10日,泰顺县政府启动立人集团资产处置工作。
而早在2011年10月31日,立人集团就宣布停止支付利息,并进行企业资产重组。这次的重组因“个别清偿债权”而饱受诟病。
经法院认定,对部分债权人的个别清偿行为,违背了公平清偿原则,是无效的。
昨天,此案的民事诉讼代理律师张仁表示,这笔钱应责令返还,由所有债权人平均分配。
张仁还认为,该追缴的钱不止这一项,“集资款此前被用于本金之外的利息、分红、回扣等各种名义支付的,都应该追缴。”
他建议成立由债权人代表和管理人组成的处置主体,按破产程序进行处置。
据泰顺县政府部门统计,立人集团重组后前来申报债权的达6109人。张仁说,经过2次清偿,目前大部分债权人只拿回了15%的本金。
立人集团非法吸存案概览
从1998年到2011年10月31日,立人教育集团非法吸收存款金额达51.94亿元。
立人集团重组后申报债权的达6109人。
15%
目前大部分债权人只拿回了的本金。
董顺生(53岁)
立人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掌控下的立人集团以办学和在外项目投资名义,通过14个融资平台,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9.8亿余元尚未归还。
有期徒刑10年,罚金50万元。立人集团罚金500万元。
夏尉兰(52岁)
立人集团董事兼出纳
通过所在的3个平台吸储,11.9亿余元未归还。
有期徒刑6年,罚金20万元。
章晓晓(50岁)
立人集团董事兼会计
通过2个平台吸储,10.5亿余元未归还。
有期徒刑6年,罚金20万元。
蔡大琴(52岁)
立人集团董事兼会计
通过董事会等3个平台吸储,9.7亿余元未归还。
有期徒刑6年,罚金20万元。
梅菊(53岁)
立人集团监事兼泰顺育才高中出纳
通过育才高级中学平台吸储,有2.7亿余元未归还。
有期徒刑3年,罚金5万元。
夏克定(44岁)
立人集团副董事长兼泰顺育才初中校长
作为育才初级中学校长,向教职工介绍、宣传立人教育集团投资内蒙古点石沟煤矿项目,吸收存款未归还870万元。
有期徒刑2年10个月,罚金5000元。
周静晓(52岁)
立人集团副董事长,以及淮安国康房地产公司、江苏佰泰置业、
江苏怡天置业法人、董事长
利用任职的多家公司,向社会吸收存款未归还4.2亿余元。
有期徒刑4年,罚金15万元。
来源:都市快报 通讯员 温萱 记者 甘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