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法律对怀孕和哺乳期妇女有一些保护,譬如不能采取羁押等强制性措施,但孕妇犯法一样要被判刑,待哺乳期满后,还是要被收押到监狱。
孕妇在大家印象里都是大腹便便、行动不便的样子,谁能想到,有三个孕妇居然组团来宁波干犯罪勾当。
今年6月13日晚上,宁波镇海警方接到辖区内一家大型超市报警,说少了很多奶粉和茅台酒。
民警调取超市监控发现,当晚有三个孕妇在奶粉和酒的货架前徘徊许久,形迹可疑。之后三天,北仑、余姚等地警方也接到当地一些大超市报案,说奶粉、茅台、五粮液、燕窝等商品被偷,受害超市有华润万家、三江、家乐福等,损失总价值达三四万元。
经过分析,警方认为作案的是同一伙人。经过侦查,7月27日,镇海警方将四名嫌疑人抓获,其中有三个年轻孕妇,最小的才19岁。被抓时,他们正准备去杭州作案。
这四人都是湖南老乡,几个孕妇负责去超市偷,男子刘某帮她们运赃物。
刘某说,今年5月从老家到广州谋生,一直没找到工作,偶然碰到同在广州的老乡李某等人,她们都怀着孕,说让他帮忙“运货”,后来才知道,这个货,其实就是偷来的赃物。考虑到有好处,刘某便跟她们从广州坐火车来到宁波。据她们说,到外地作案是为了隐蔽,逃避追查。
每到一家超市,刘某就在外面守候,三名孕妇背着双肩包进超市偷,目标一般是价格高、体积小的商品,她们用事先准备好的解码器把商品消磁,然后放到包里,东西偷出超市后,统一交给刘某寄往广州销赃。
几名孕妇觉得,挺着大肚子作案不容易引人注意,即便被抓也不用坐牢,便趁这个特殊时期“捞一笔”。
昨天,镇海检察院对刘某等人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办案检察官说,虽然法律对怀孕和哺乳期妇女确实有一些保护,譬如不能采取羁押等强制性措施,但这不代表孕妇犯法可以逃避刑罚。如果犯罪,她们一样要被判刑,生下孩子待哺乳期满后,要收押到监狱。
“撇开法律问题不谈,怀孕做妈妈本身是件很神圣的事,现在却成了她们非法敛财的工具,用这种方式‘胎教’,情何以堪啊”,检察官很替这些孕妇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