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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农民利益 促进市场统一 义乌探索"农房"权益变现

2014年10月18日 07:04:13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徐贤飞 市委报道组 龚献明 编辑: 陈丽丹

  浙江日报讯(记者 徐贤飞 市委报道组 龚献明)日前,从义乌传来消息——首批12位农民取得了“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置换权益凭证”。凭这份凭证,他们的高层公寓权益可以挂牌出售。农民住宅权益上市交易,目前在全国尚无先例。

  这是否意味着农房可以自由买卖了?“必须申明的是,义乌这个可以出售的‘农房’,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农房,这是我们经过产权置换过的房子。”义乌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张黎明解释说。

  农村宅基地置换商品房,多地已经试行。但此次,义乌更进一步,利用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按照价格置换原则,把农房与高层小区住宅进行置换,让普通农户都可拥有几套商品房。置换后的房产权益面积,再通过发放“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置换权益凭证”,让其享受与商品房同等的政策,可上市交易。

  46岁的稠江街道下沿塘村人吴宗梁,与同村其他11户村民一起,成了首批获得“农房”买卖资格的人。吴宗梁家有4口人,根据相关置换政策,他家的宅基地可置换成700平方米的权益面积,其中420平方米为住宅,每套140平方米,共3套;280平方米为产业用房。

  取得置换权益凭证后,吴宗梁很高兴,他打算留两套房子自住,再卖掉一套。“以前,我们村民光有宅基地和房屋,可这地和房,都变不来钱。现在好了,地和房都可以变成钱了。”吴宗梁说。

  过去,农民的房产往往只限于在本村集体经济成员间交易,而且难以获得完全产权,价值难以体现。国内多地也对农房变现进行过探索,但农民真正获益的不多,买卖也难实现。义乌市委副书记葛国庆说,此举是义乌推进新型城市建设的一次探索,既能保护农民利益,又能促进城市市场统一、城乡利益均等。

  据悉,参加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的村民,在完成权益面积审批、置换协议签订、交纳保证金等程序后,才能领取置换权益凭证。吴宗梁所在的下沿塘村,就是全市率先启动新社区集聚建设的村庄。他们置换之后取得的商品房小区——“香溪印象”,是由绿城房产代建的,房屋品质和小区环境均为市内一流,预计年底结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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