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10月14日 讯 昨日,温州鹿城法院对6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进行集中宣判。6家涉案企业中,5家为制鞋企业,1家为餐厅,拖欠员工工资最高的达128万余元,最少的10.4万元。9名昔日的老板,站在被告席上,被判处不同刑罚。
这9人中,7人是被公安机关抓获,2人自动投案。6起案件,共有633名员工被欠薪,总金额达282.32万元。
拖欠311名员工128万
“夫唱妇随”躲猫猫
2011年3月,33岁的江苏人卢某和32岁的前妻陈某在温州成立了一家鞋业公司。
2012年10月至12月初,该公司拖欠311名员工工资合计1286285元。员工们向劳动部门投诉,同年12月14日,鹿城区人社局向该公司、陈某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限该公司于同月25日前发放员工工资。
在限期整改前一天,卢某、陈某关闭手机,玩起了“失踪”。
同年12月28日,鹿城区欠薪应急周转金垫付了274名员工工资1163957元。去年1月28日,该公司设备被处置后,所得60万元用于支付员工工资。
去年3月11日、2014年7月9日,卢某、陈某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并陆续支付员工工资643448元。
卢某、陈某昨日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
餐馆老板欠薪11万
一下火车就被抓了
麻某是永嘉人,33岁。之前与他人合伙在鹿城区南汇街道开了一家餐厅,他占65%股份。
去年11月至今年1月8日间,餐厅拖欠了23名员工2个多月工资,合计115479元。1月8日,麻某将餐馆停业,未对员工工资作任何安排,逃匿并变更手机号码。
鹿城区人社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同年1月21日,另一名股东按股份比例将21800元汇入区人社局欠薪应急周转金账户,用于支付员工工资。但麻某未履行支付义务。
3月6日,麻某在温州南火车站出站口被公安人员抓获,同日被刑拘。4月4日,他的家属将1万元汇入区人社局欠薪应急周转金账户,审理期间,亲友又代为缴纳剩余的83679元被拖欠工资。
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大部分员工工资已追回
47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鹿城法院表示,6家涉案企业共633名员工被拖欠工资,事件发生后,通过拍卖企业设备,变卖股份等方式,大部分员工欠薪已被追回。只有其中1家企业的47名员工未能足额拿到薪水。
河南人王某在温州经营一家皮鞋厂,欠了47名员工工资24余万元。王某逃匿后,相关部门对鞋厂设备进行处置,但只有5万元。王某被提起公诉的同时,47名员工向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王某昨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并责令在判决后10日内支付员工工资。经办法官表示,根据刑法规定,提起公诉前能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减轻处罚。王某因未偿还员工工资,成为9人中获刑最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