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07月29日 讯 偷了东西被抓,居然以发生消费纠纷为由打报警电话求助。7月27日,温岭市新河派出所民警就碰到了这么一位“奇葩”的小偷。
当天晚上8点许,温岭市新河派出所接到一位付女士的报警,称自己在一家超市发生消费纠纷,希望民警去现场调解。
到了现场后,民警才知道,根本没发生什么消费纠纷,而是店里抓住了一名小偷,正是这位报警的付某。她在超市偷了一瓶护肤霜,被超市的工作人员发现并当场抓住。
“按照我们超市的规定,要是抓到小偷,是要偷一罚十的。她偷的这瓶化妆品价值69元,按照规定,她要赔偿给我们690元。”超市的工作人员表示。
见警察来了,付某开口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
“我也是没钱才想偷的,后来东西也还给他们了,他们却硬要我赔偿690元,说不赔就不让我走。本来就没钱,怎么赔?我还要赶着回家烧饭呢!”付某说。
于是,双方僵持了2个小时,眼见天色越来越暗,付某这才拨打了派出所的报警电话,称有消费纠纷,希望民警来调解。
对于这样的情况,民警是又气又好笑。他们表示:“偷一罚十是商家自己定的规矩,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们还是要通过法律处理此事。”
听了民警的话,超市经理也表了态,说超市并不是真的想要付某偷一罚十的钱,只是为了给她一个教训。因为她不是一次两次来店里“顺手牵羊”了。
随后,付某被带回所里接受调查。7月28日,付某已因涉嫌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