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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磐安批捕一起涉嫌“全能神”邪教组织案

2014年05月30日 10:13:10

   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05月30日 讯 5月27日,金华磐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批准逮捕两名“全能神”犯罪嫌疑人潘某、蒋某。

  潘某、蒋某均系磐安人。经查,潘某担任磐安县“全能神”组织“浇灌执事”的职务,代号有“心颖”、“振芳”、“灵芝”等,其主要职责是宣传“全能神”,发展“新教徒”,让他们信仰“全能神”。蒋某曾担任磐安县全能神“教会带领”一职,代号“美苏”,多次被治安拘留教育,后负责全能神组织在方前镇“传福音工作”。2012年期间,全社会对全能神邪教活动打击后,潘某等人的活动就从公开转入地下,并将大量用于宣传的资料藏匿。2012年12月21日“末世谎言”(全能神极力宣传的理论)破产后,潘某通过网购播放器和存储卡等电子产品妄图继续宣传“全能神”,极力宣扬《神的最新讲话》等资料。经查,潘某、蒋某于2013年底窜到方前镇去传“福音”,企图发展“信徒”,并多次到一些村庄进行邪教活动。今年4月7日,当蒋某带着全能神的资料到方前村进行发放时,被当场抓获。4月8日,潘某将全能神资料送到方前镇蒋某的暂住房内时,被抓获。其后,在潘某的住处查获宣传单、光盘、播放器、书写纸条、“指令文件”、财物账簿、人员报表等“全能神”相关资料共计4000余份。

  潘某、蒋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县检察院以涉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批准逮捕潘某、蒋某。

  据了解“全能神”邪教组织又名“东方闪电”,也叫“实际神”,它盗用“基督教”的名义,诱骗不知情的群众加入,之后要求“教徒”全部身心和财产交给“教主”。其内部组织体系严密,严禁脱离背叛。其“传教”方式多采用单线联系,只管入教,不准问姓名,在交流中只用代号,如“灵芝”、“美苏”等。该邪教组织不择手段地发展成员、扩大势力,一些宗教知识缺乏、封建迷信思想严重、鉴别能力较差的群众较容易上当受骗。

来源: 金华新闻网 作者: 编辑: 李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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