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小城市培育试点扩围名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43号),在第一轮27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的基础上,将建德市乾潭镇、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宁海县西店镇、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海宁市长安镇、绍兴市上虞区崧厦镇、永康市古山镇、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等9个镇纳入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将淳安县千岛湖镇(县城)、文成县大峃镇(县城)、泰顺县罗阳镇(县城)、开化县城关镇(县城)、云和县县城、庆元县县城、景宁畲族自治县县城等7个县城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小城市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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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城乡体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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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铮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