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04月09日 讯 近日,记者从海盐县行政审批中心获悉,从4月1日开始,海盐市民可以在该中心档案窗口进行婚姻档案的查询。目前,1952年至2012年期间在海盐县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时间跨度为60年的婚姻档案皆可查阅。
该服务事项推出后,在海盐县登记结婚的市民如需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查询;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委托他人进行,委托人要持需查阅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这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创新举措,市民到审批中心办理房产交易等手续时都需要查阅婚姻登记档案,中心推出这项服务后,市民就不必再前往民政局或档案馆,直接在窗口就能办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姚女士告诉记者。
据悉,今年初以来,海盐县行政审批中心践行群众路线,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先后推出了工商登记改革制度、复印免费服务、婚姻档案窗口查询等一系列政策,进一步优化了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利民形象,切实减轻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 孙逊 通讯员 叶锋
编辑:
王铮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