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14日讯(通讯员 李倬)据悉,中国银保监会于5月16日印发《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57号),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据悉,,中国银保监会于5月16日印发《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57号),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包括人保寿险等6家保险公司。人保寿险开发了“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新产品,努力做市场需要的、适合百姓所需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为体现让利于民,促进专属商业保险产品在浙江的试点工作取得良好开局,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还推出了2021年11月11日前投保初始费用为0的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