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余杭区全面施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留用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意味着今后在余杭重点开发区域范围内,原则上实行留用地额度置换房产模式,而其他区域则鼓励采用额度换房产模式。
额度换房产模式,即是指由做地主体负责置换房产筹集,再将筹集到的房产与村(社区)留用地额度进行交换。其中,可用于留用地额度置换的房产范围包括:做地主体已持有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人才公寓等非商品住宅用房。无可置换房产的,可以通过新建、购买等途径予以落实。
村级留用地在日常的建设经营中常常会遇见诸多的问题。该项新政的实施可以全面提高村级留用地政策可操作性,确保促进村集体经济的增长,同时保障被征地农民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原来的村级留用地开发模式,村里需要自己跑项目、办理农转用报批和土地出让、进行招商引资,从额度申请到项目投产至少需要3到5年的时间,同时还可能因为开发能力不足导致项目‘半途而废’,风险不可控。”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土地征用科科长潘峰锋介绍,“鼓励采用额度换房产模式后,做地主体不仅提供置换房产,并指导帮助做好返租、招商工作,这样一来,村(社区)少操心,管理难度小,收益还更稳定。”
此外,余杭实行不同区域分类操作模式。重点开发区域范围外的村(社区)鼓励采用额度换房产模式进行留用地安置,但有条件的也可以选择自主开发或与区国有公司合作开发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