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2018年1-7月和7月全国空气质量状况。其中,1-7月,丽水在全国169个城市中排名第六,较上半年成绩上升一位;7月丽水空气质量排名全国第八、全省第二。
发布情况显示,今年1-7月,全国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20个(从第1名到第20名)城市依次是:海口、黄山、拉萨、舟山、深圳、丽水、厦门、珠海、惠州、中山、福州、贵阳、台州、咸宁、昆明、衢州、江门、南宁、大连以及益阳市。其中丽水在全国169个城市中排名第六,较上半年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上升一位。
据市环保部门介绍,1-7月,丽水市区PM2.5均值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二,同比下降2微克/立方米;AQI优良率为94.3%,全省第一,同比持平。
同时公布的今年7月的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丽水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9个城市中排名第八,全省第二,同样名列前茅。169个城市中,7月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20位(从第1名到第20名)城市依次是:海口、珠海、黄山、深圳、中山、舟山、拉萨、丽水、雅安、青岛、大连、内江、咸宁、台州、惠州、贵阳、南宁、德阳、江门和绵阳市。
据了解,7月,丽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26,全省排名第二;PM2.5平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一,同比下降5微克/立方米;AQI优良率为96.8%,全省排名第三,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