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1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郭涛 视频编辑 连晓佳)近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公布了2019年度美丽浙江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工作考核优秀单位和“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优秀市县,并授予了一批“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优秀市县“大禹鼎”银鼎和“大禹鼎”。
杭州市等11个市、杭州市拱墅区等31个县(市、区)和省委组织部等20个省直单位被评为2019年度美丽浙江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工作考核优秀单位。
杭州市等6个市、建德市等10个县(市、区)荣获2019年度“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优秀市县“大禹鼎”银鼎;宁波市和杭州市西湖区等30个县(市、区)荣获2019年度“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优秀市县“大禹鼎”;嘉兴市、台州市荣获2019年度海洋水环境质量工作优秀市“大禹鼎”。
2019年度“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
优秀县(市、区)
2019年度“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
优秀市
2019年度
海洋水环境质量工作优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