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14日讯(通讯员 江铃)2020年4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在全省各市县开展,5月1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7月1日该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全省将以更强硬的态度,更有力的行动,依据管理条例,开展执法工作,维护交通安全,保护百姓生命。7月以来,招贤镇联合县交警中队溪口分队,在集镇持续开展交通安全执法整治行动,依法严查骑行电动车未佩戴头盔、违法载人、酒驾、超速超载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持续不断的整治进一步优化了全镇道路交通环境,强势守住事故防控,为招贤镇美丽城镇建设“保驾护航”。
“您好,请您靠边停车,配合我们工作。”一位未戴头盔的村民被拦下。“请出示您的身份证?” “不好意思我没有带。”得到村民的否定回答,交警同志拿出了警务通,“阿姨。您没带没关系,请您正面直视我的仪器。”只见屏幕上立即出现了村民的个人信息与各项数据。看着隐瞒不过去,村民的表情变得有些紧张:“警察同志,我今天出门着急,忘记戴头盔了。”执法的交警边将执法罚单交到村民手中,边叮嘱道:“今后请您佩戴头盔,文明驾驶,今天不罚款,给您一次警告。下一次我就要罚款啦!”得到答复后,村民表示:“一定带好头盔,不会再有下一次了。”
据溪口分队封警官介绍,7月起,我县交警加大了执法力度,增加了罚款额度,通过大数据、人脸识别等高新技术实现即时采集信息。但与此同时,我们改变了执法方式,提倡“文明执法”“合理执法”“温柔执法”。农村老百姓特别是老人家存点钱不容易,罚款只是手段,并不是目的,我们会增加一次警告,希望这“温柔一刀”能让百姓记住戴好头盔,保护生命安全。
这些工作细节,是千百位交通警员日日夜夜奋战在一线的一个缩影,也是招贤镇镇村两级交通安全劝导员们的缩影。第三季度以来,招贤镇通过增派管理和劝导人员、增设安全设施、增强宣传力度三方面,借助网格管理、8090宣讲、集镇宣传、安全执法多方举措,全力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工作,确保责任到人、劝导到人、安全到人,切断交通事故发生源头,筑起群众真正的生命安全堡垒,为美丽城镇建设保驾护航,为打造“有礼”城市走好安全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