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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从规范物业费缴纳入手 共建共治共享有礼小区

2018-07-01 09:29  来源:衢州日报 记者 郑菁菁

  近日,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联合发文,以市级机关单位党员干部为突破口,从规范物业费缴纳入手,打响“南孔圣地、衢州有礼”城市品牌,共建共治共享有礼小区。

  《市级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物业费缴纳自查表》规定,7月1日-7月31日为市级机关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的物业费缴纳自查自纠时间。在“拥有、租赁房产”一栏,要精准填写单元、室号,并列出2015年至2017年的物业费缴纳情况,未缴纳物业费的则要注明原因。

  “物业服务不到位和物业费不缴纳,不管谁先谁后,最终都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的闭环。”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处副处长郑林峰说。物业费缴纳情况将录入党员干部的个人信用档案,作为考察、教育、管理干部职工的重要依据。未按期缴纳物业费并经核实的,将采取红黑榜公示、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纪检机关等有关部门处置。

  一个月的自查自纠结束后,市直机关工委将会同市本级及柯城区、衢江区有关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走访,对党员干部职工缴纳物业费情况进行检查。“市级机关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正常缴纳物业费后,如果物业管理的服务品质还是不到位,住建等部门也将对物业单位进行后续监管。”郑林峰说。

编辑:庞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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