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凤桥镇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2018年5月18日,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凤桥分局召开党风廉政会议。
镇纪委书记赵顺法、全体执法队员、协管员参加会议,常务副局长许浩杰主持会议。
会上,于燕明副局长通报5起嘉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和浙江省纪委通报的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第二项议程,许浩杰副局长对案例进行了分析,对队伍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做出强调:一是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二是严禁参加执法对象或其他相关利益人组织或参加的酒局饭局;三是强调公务油卡的规范使用;四是涉黄涉赌等场所严禁出入;同时强调了执法人员出外勤时所存在的扎堆聊天,制服着装不规范等形象问题,另外强调了内务卫生等问题,尤其对办公桌上的物品摆放做了详细规范;为执法车内保洁问题对三辆执法车管理确定了相应的责任人。
第三项议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凤桥分局常务副局长许浩杰与全体队员、协管员依次上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最后,凤桥镇纪委书记赵顺法同志与全体队员、协管员进行集体讲话。他强调了要学法律学责任学担当,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谨慎用权,牢记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