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下午临近下班,诸暨市一位镇乡党委书记拿出思想政治建设记录本,把这一周来班子成员的政治表现一一记下。“记下的点点滴滴,都是年度考察领导干部政治表现的依据。”他说。
这是去年以来,诸暨加强干部政治表现考察评价后,部门单位“一把手”在履行职责、做细做实基础核查材料上的典型一幕。
“政治标准作为选拔干部的首要关口非常重要,但在实践中,我们发现评价一位领导干部的政治表现是否过关,大多只凭主观印象,没有具体可操作的执行标准。”诸暨市委组织部干部科负责人说。
为把领导干部政治表现的隐性特征变成显性条款,去年5月诸暨市针对科(局)级领导干部出台政治品质考察评价办法(试行)。今年2月,该市又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考准考实领导干部政治表现的实施意见》,同时提出反向测评指标《负面政治表现二十条》,分层分类建立健全标准体系,让政治表现有了可操作可界定的“硬杠杠”,让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既“摸得着”,又“看得见”。
《意见》出台后,诸暨市将政治标准写入干部工作各个环节,在干部提拔任用、市管后备干部专题调研中实行本人自查和单位核查“双查”机制,组织部门在此基础上再作最后考察核定。“这样能突出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若发现干部有问题,‘一把手’也要承担责任,从而杜绝‘做好人’现象的发生,使政治表现鉴定更科学合理。”诸暨市委组织部负责人说。
探索实践领导干部政治表现考察评价办法,考准考实了干部政治表现,也能有效防止一些干部“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自2017年以来,诸暨市已对3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7名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