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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设“审批法庭” 清理审批“前置项”

2017-08-24 08:40  来源:宁波日报 宁海记者站 陈云松 记者 孙吉晶

  宁海梅林街道引进的景澜雁苍山舍投资项目,审批立项时因涉及林地征用,遇到了“立项需要先有土地——土地出让需要先‘林转建’——‘林转建’需要先立项”的闭环,导致项目搁浅。后经宁海创设的审批“仲裁庭”裁决,把原先的前置条件优化为由县人民政府出具批次用地说明书方式,一举解决了这个“死扣”,使得项目顺利落地。

  随着“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理而不清、法理不足”等现象愈发明显,成为改革推进的“中梗阻”。对此,宁海县紧扣重点环节深化“放管服”改革,今年6月底,在全省率先创设“审批法庭”。

  以“法治思维+顶层设计”为理念,该县从法制办、编委办、审管办、司法局等部门抽调精通法律法规和审批流程的精干人员,在“审批法庭”下设“立案庭”“调解工作室”“裁决庭”“监管执行部”四个部门。“立案庭”负责问题前置条件的收集,对于部门无异议的简易前置,由调解工作室协调定调。对难以协调的复杂前置条件,则由“裁决庭”仲裁,监管执行部负责清理后的实施情况监管。实现了“事前收集问题抓督办”“事中开庭裁决促清理”“事后监管执行防反弹”一体化全流程运作。为确保“审批法庭”运行高效,该县还专门配套设立相应的程序和政策制度,推行标准化清理体系,对前置条件清理时做到应砍则砍。

  该县企业反映涉及商事登记的场所证明太多,“仲裁庭”召集市场监管、国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摆依据、诉理据,最终“仲裁庭”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裁决,取消了66类项目的场所证明要求,此举也推动了市场主体同比增长30%以上。

  截至目前,“审批法庭”对31个部门的300多个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裁决”。清理49个事项的前置条件99项,精简196个事项的申请材料604份,取消兼并审批事项50多项,取消各类证明30余项,让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再“瘦身”。推动审批类权力事项平均对外承诺办理时间由3.3个工作日压缩到1.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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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铮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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