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袁华明 通讯员 梅琳 王蕾芝)近日,台州市公共安全综合保险举行签约仪式,该签约项目的落地,标志着全省首个通过引入保险保障机制、借助市场化服务手段参与和完善社会治理的公共综合性保险试点在台州诞生。
从2016年项目构思、孕育到正式落地,前后历时两年时间。该项目主要承担因自然灾害或公共突发事件等造成的人身伤亡损失,提供每人20万元人身伤亡和2万元医疗费用(免赔2000元)的责任限额保障,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000万元,全年累计责任限额5亿元。保障范围包括火灾爆炸、自然灾害、重大恶性公共事件、恐怖活动、拥挤踩踏、高空坠物伤人、精神病人伤人、野生动物伤害、渡船交通事故、抢险救灾(含见义勇为)10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保障对象覆盖了台州市常住人口、部队驻军以及来台州出差、旅游、探亲等其他人员。
根据规划,项目所需经费由台州市、县两级财政支付,预算财政投入1200万元,受惠公众超600万人。
“我们希望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降低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等对社会造成的消极影响,维护公众利益。在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和谐社会、平安台州’中发挥积极作用。”台州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