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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嘉兴出台全省首个村庄景区化建设指导意见

2018-08-02 08:51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王杭徽 顾雨婷

  浙江在线8月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王杭徽 顾雨婷)到2021年,全市创建A级景区村庄500个以上,A级景区村庄占全市村庄比例达到70%以上,其中3A级景区村庄75个以上……

  日前,嘉兴印发《关于推进村庄景区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景区村庄的创建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据悉,这是全省首个关于村庄景区化建设的地方性指导意见。

  嘉兴为何专门出台推进村庄景区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又给出了哪些具体举措?记者近日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嘉兴市旅游委员会有关负责人。

  抢抓机遇 美丽升级

  记者:嘉兴为何要出台《关于推进村庄景区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嘉兴旅委负责人:加快推进村庄景区化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大花园”行动纲要的重要抓手,也是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重要渠道。

  我们认为,在乡村振兴、全域旅游发展、浙江“大花园”建设等重大命题下,只有按照景区的理念和目标来建设村庄,才能更好地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更好地抢抓“乡村振兴战略”机遇。

  另外,十多年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加上近年“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等组合拳的有力出击,让嘉兴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嘉兴发掘和保护了一批具有生态特色的文化自然村落,既初步恢复了原有的自然生态,接续了传统文化,又展现了许多现代文明。这为村庄景区化建设打下了比较扎实的基础,不少村庄有了小景区的样子。

  《指导意见》的出台,就是希望在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推进景区村庄业态升级、设施升级、服务升级、管理升级。同时,形成龙头景区引领、“旅游+”产业融合和乡村旅游发展协同推进的嘉兴全域旅游发展大格局。

  因地制宜 彰显特色

  记者:村庄景区应该怎么建,《指导意见》给出了哪些具体指导?

  嘉兴旅委负责人:首先,我们确定了建设理念。在认真解读《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与管理指南》,结合嘉兴地处江南平原水乡地区乡村旅游资源禀赋相对单一的特点,并在借鉴桐乡市乌村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嘉兴的村庄景区化建设要以“江南小乌镇、田园新生活”为理念,因地制宜打造个性化精品村落。

  其次,在明确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可以参照执行省级相关标准的同时,我们提出在具体操作中,要重点突出“十个一”,即一个入口形象、一个停车场、一个游客中心、一个A级厕所、一个乡村景点、一条游览线路、一套解说系统、一个营运主体、一批经营农户、一套管理制度。对大部分村庄,我们只要求按照景区化理念进行改造,对3A级景区村庄,则要求必须遵循“主客共享”,统筹考虑游客需求和村民需要,提高游客满意度和村民幸福指数。

  最后,我们根据嘉兴农村比较富裕、农民经营乡村旅游相对积极性不高的特点,鼓励在景区村庄管理过程中,积极发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旅游,并引进专业管理团队,培育新型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加快形成农民参与、市场化运营的合作共赢新格局。

  留住乡愁 建“有感村庄”

  记者:推进村庄景区化建设中,嘉兴将如何避免“千村一面”?

  嘉兴旅委负责人:在《指导意见》中,我们安排布置了推进村庄景区化建设的六大任务。

  其中,首要任务就是优化规划设计。明确要求在村庄景区化改造前,实施主体要遵循客观规律,并根据资源禀赋、区位交通条件、周边景区特色,对所辖景区村庄进行系统评估,注重“乡情、乡土、乡愁”传承,因地制宜设计开发旅游产品。同时,要通过深度挖掘,做足农文、农旅、农教、农养等产业结合文章,设计出可游可视可玩的具体项目,形成“一村一品”的特色亮点。

  要吸引游客首先要“吸引”自己。《指导意见》还提出并确定了“有感村庄”的建设原则。通过硬件设施与长效管理,文化体育与农耕体验,村民自治与乡风文明等齐头并进,打造村民有获得感、归属感、安全感、自豪感的“有感村庄”,让游客体验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感觉。

  简而言之,就是要根据资源禀赋,尊重自然为“形”;接续传统民俗,张扬文化个性为“魂”;结合各村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为“本”,以“一村一品”避免“千村一面”。

  评测通报 联动推进

  记者:作为全省首个村庄景区化建设指导意见,嘉兴采取了哪些举措确保政策实施?

  嘉兴旅委负责人:浙江是“七山二水一分田”,与省内其他地区相比,嘉兴地处江南平原水乡地区,乡村旅游资源禀赋相对单一,推进村庄景区化建设,可以说,难度更大、要求更高。

  我们从今年开始,创新实施景区村庄旅游发展季度评测通报制度。通过引入专业第三方市场机构,对标《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与管理指南》及评定细则,并充分尊重嘉兴水乡平原的特点及村庄景区化工作的现状、进度,充分考虑各景区村庄旅游吸引物和民俗农事活动等的季节性、周期性特点,对景区村庄建设、管理和运营进行科学监测和考核。

  今年6月5日,嘉兴举行全市村庄景区化专题培训推进会。

  《指导意见》明确将对村庄景区化发展的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市对县(市、区)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村庄景区化工作动了真格,有力地推动了村庄景区化地建设和长效管理。

  此外,《指导意见》还创新采用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要求在建设过程中避免脱离乡村实际、照搬城市模式,禁止建设“大公园、大广场、大草坪、大牌坊”等形象工程。同时,充分运用前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清单,制定了涉及15个职能部门的《部门职责分工表》,作为《指导意见》的附件一起下发,形成合力、联动推进村庄景区化建设。

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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