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嘉兴ETC服务处开出我市首张ETC高速公路电子发票,这标志着ETC发票进入电子发票时代。
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实行增值税电子发票。
用户通过www.txffp.com网站或下载“票根”APP,注册、登录、绑定后方可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但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绑卡时,须填写ETC卡或货车支付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如相关信息有误或变更,请尽快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服务网点变更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1月1日以后使用我省ETC卡或货车支付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或货车支付卡充值费不再开具纸质票据,而是通过发票服务平台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2018年1月1日以前使用我省ETC卡或货车支付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或货车支付卡充值费仍按现有模式开具纸质票据。
据悉,用户如对开票过程有疑问的,可以登入发票服务平台咨询或致电发票服务平台热线:95022。同时也可关注浙江省ETC网站www.zjetc.cn、“浙江ETC”微信公众号,或下载“浙江ETC”APP关注最新通知公告,了解详细开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