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25日讯(通讯员 萧分类)人间四月天,正是春和景明的好日子,人们踏青赏花、乘船游湖,纷纷出门感受春天。在瓜沥,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穿着绿马甲,或是骑着单车在社区一遍遍地巡查,或者对着偶然发现的垃圾袋认真翻找,或是拿着宣传册对居民耐心讲解,或是在再生资源回收现场忙得热火朝天……他们就是瓜沥的垃圾分类专管员。
如今,瓜沥的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明显,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有了很大的提升,上至80多岁的耄耋老人,下到5岁的幼儿园小朋友,说起垃圾分类都是热情高涨、津津乐道。
一大早,振兴社区像是在进行小规模搬迁,电瓶车、三轮车载着大包小包排成了长队,社区垃圾分类专管员跑前跑后,一会儿帮居民搬衣服,一会儿帮忙整理包裹,又是登记,又是维持秩序,忙得热火朝天。原来,社区的旧衣回收日到了,居民纷纷把家里的旧衣物拿过来回收。热心的张大姐今天也来了,她说:“过去生活条件不好,衣服都是缝缝补补穿了又穿,现在生活好了,衣服也多了,旧衣服放着占地方,扔了又可惜,社区开展的这个回收活动,能让我们的旧衣物继续发挥余热,真的非常好”。张大姐不仅自己经常参加此类回收活动,有时候亲戚邻居没有时间,她也会帮忙把亲朋邻里打包好的旧衣物带过来换生活用品,专管员看到大家这么积极参与,再累也丝毫不减热情。
中午时分,艳阳高照,碧苑新村社区的垃圾分类专管员骑着脚踏车,穿梭于社区的大街小巷,认真巡查社区垃圾分类情况。路过明秀苑配电箱旁,几个垃圾袋映入了他们的眼帘,打开垃圾袋一番寻找却并没有找到投放者信息,于是他们找到附近店铺,与店铺老板交涉,通过店铺门口的监控终于锁定了偷倒垃圾的居民。专管员随即带着宣传册和《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上门前去宣传劝导:“做好垃圾分类,参与定时定点投放,不仅是生活习惯的问题,更是我们每个居民必须承担的义务,《条例》实施以后,不好好投放垃圾,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居民表示非常抱歉,今后一定做好垃圾分类,《条例》也要和家人一起好好学习。
下午,塘头社区的专管员陈国娟正在跟小朋友宣传垃圾分类。“小朋友,我们没吃完的零食属于什么垃圾啊?”“我知道,肯定是易腐垃圾。”“不对,那我没喝完的奶茶,我妈说奶茶杯是其他垃圾……”陈国娟翻开宣传册给小朋友一边看一边讲“没喝完的奶茶里的珍珠是易腐垃圾,我们要把珍珠倒进易腐垃圾桶里,剩下的这种奶茶杯和吸管呢是其他垃圾,那如果是矿泉水瓶子呢,就是可回收物,可以再回收利用的。其他零食也一样,吃剩的零食是易腐垃圾,包装要分开的,小朋友们记住没?”“记住啦!”
做好垃圾分类离不开全民共同参与,即将实施的《条例》更是为垃圾分类部门提供了法律保障,通过各部门的执法联动,形成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相信,有了《条例》的加持,我们的垃圾分类专管员在以后的工作中会更有底气和动力,日常工作的忙碌也将会变得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