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9日讯(通讯员 蒋学成)美丽城镇建设怎样盘活土地资源?如何破解建设用地难题?近日,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关于支持美丽城镇建设用地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用地指标保障、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加强美丽城镇建设用地保障的组织领导等方面,进一步理顺美丽城镇建设过程中的要素,切实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全力以赴支持加快美丽城镇建设。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美丽城镇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切实做好美丽城镇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及时帮助美丽城镇建设专班与乡镇(街道)解决用地问题,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美丽城镇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取得实效。
《通知》强调,要把美丽城镇建设融合进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示范区建设、浙江省诗路文化带建设,积极争取当地发改部门的支持,将涉及美丽城镇建设中的交通、电力、水利、能源等大项目尽可能列入省级以上立项的重点项目,由国家或省里解决土地规划指标和用地计划指标。把美丽城镇建设与特色小镇、历史文化保护村落、下山搬迁建设项目相融合,争取省级专项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实施已落地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加大建设用地复垦力度,确保完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三年总任务,争取早完工、得指标、见成效。对美丽城镇建设涉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给予保障,产生的专项增减挂钩结余指标优先用于美丽城镇建设。
同时要求台州各地要进一步优化小城镇用地空间规划布局,切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指导各乡镇在美丽城镇建设中,积极做好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做好非农建设用地规划及规模的调整。通过规划调整完善和局部修改,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满足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与美丽城镇建设的需求。